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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栗县人大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执法检查

发布时间:2023-09-09      点击数:1946

       为切实推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《长江保护法》)贯彻落实,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不受侵害,近日上栗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,就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。

       检查组通过随机暗访、个别走访等方式,先后前往上栗县宏兴新型墙体建材厂、邓家洲国控断面及附近河流、鸡冠山乡拟建流源水库上下游周边等地实地查看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;召开座谈会,听取县生态环境局、县发改委、县水利局、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专题汇报,全面了解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《长江保护法》的情况。

       检查组认为,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够依法履行监管职能,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,不断完善工作举措,严格管控水污染风险,着力推进全流域水环境治理,较好地落实了《长江保护法》,有效地改善和提升了全县的水环境质量。但同时也存在“法律宣传教育仍需加强、环境基础设施依然薄弱、部门联合执法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”等短板和不足。

       检查组指出,生态环境保护,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幸福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保持战略定力,加大宣传,促使广大群众和管理、执法人员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进一步浓厚保护氛围;突出重点,聚焦问题整改,举一反三,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;多措并举,将工作做实做细,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;部门联动,综合施策,协同作为,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,形成上下联动、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,推进长江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。(黄海艳)